
工作人员制度
(修订稿)
1、理事长职责
①、理事长是本会的法人代表,负责和主持本会的全面工作;
②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理事长会议;
③、检查理事会和理事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
④、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;
⑤、审批权限以内及重大项目的开支,并随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;
⑥、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
2、秘书长职责
①、主持本会日常工作,做好召开理事会和理事长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;组织实施理事会和理事长会议决定、决议;
②、策划重大募资活动和关心下一代的关爱项目;及时掌握资金募集和关爱项目实施情况供理事长、理事长会议决策;
③、搞好本会年检、评估的有关工作;
④、保持与业务主管部门和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的密切联系;
⑤、保持与县(区)工作站的密切联系,推动工作;
⑥、掌握本会财务收支情况,及时向理事长报告有关情况;受理事长委托审批财务制度规定以内的开支;
3、办公室主任职责
①、负责保管本会印章、文件,做好文件的收发、催办、归档等工作;
②、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协助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;
③、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,各界来信登记与回复,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;
④、负责本会的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、装订、上报和保存,负责募集资金的登记、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工作;
⑤、负责本会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更新,协助做好“基金会QQ群”的管理工作;
⑥、完成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布置的工作。
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
201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