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财务工作制度
(修订稿)
为严肃财经纪律,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,加强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会计监督,特建立本制度。
一、基金的管理
1.我会实行财务自收自支、独立核算的原则,记账方法采用借、贷记账法,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。
2.基金增值部分的使用按照《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章程》和《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3.每年的各项经费收支按照基金会理事会通过的预算方案执行。
4.财务授权批准制度严格按照《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章程》和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5.基金会每年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的手续报销,因经费开支取得的合规原始凭证及出差后的报销单等,先由经办人或经手人签字,并注明事由,再送会计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销。
二、内部会计管理
1.财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和出纳。会计不得兼管现金、有价证券,出纳不得兼管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会计和出纳应权责分明、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。
2.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。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,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,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。
3.办理银行业务按照《支付结算办法》有关规定,网银收支由出纳、会计、理事长通过录入、审核、信息等手段互相监督,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。
4.严格遵守《票据法》有关规定,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管理,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、保管、领用、背书转让、注销的程序,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。
5.严格按照“申请、审核、复核、支付”的传递程序办理付款业务,审核人员对不符规定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要求经办人员更正、补充。
6.建立内部审计控制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,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,应当采取措施,加以纠正和完善。
7.会计人员应当保守财务秘密。财务资料不得随意提供给外人翻阅。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财务资料,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。
三、会计工作
1.会计人员管理各类账薄、转账支票和法人代表印章。
2.根据会计制度规定,设立总帐和明细帐。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,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会计业务进行核算。
3.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。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,按规定的会计科目和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,编制记账凭证。
4.根据编制好的记账凭证按登记账薄的要求记入相应的各类账薄,定期结账,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给基金会领导、监事会和有关部门。
5.妥善保管各种凭证、账薄、报表等财务资料,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归档。
四、出纳工作
1.出纳人员管理现金、现金支票、有价证券、现金日记账、银行日记账。
2.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完善相关审批程序,将一切收支、收付款项必须计入现金银行账。一切收、付款项必须入帐,不得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转借他人。
3.按现金收支审批程序完成的原始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,每日终结出余额并清点库存。核定库存备用金人民币5000元。
4.对已审核的收支原始凭证,不得丢失、短缺,及时移交会计人员记账。
5.按规定办理银行业务,并逐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,结出余额。
6.定期核对银行账户。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银行存款,双方不符时要查对清楚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。
7.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。
五、捐赠票据管理
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捐赠票据管理严格按照以下执行:
空白银行转账支票、 空白现金支票、空白银行汇票、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票据,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。填制作废的票据,应及时加盖“作废”戳记并保留备查。
六、会计交接工作
1.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。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办手续,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,不得离职。
2.会计人员离职前,按期办理完毕移交工作。接替人员应认真接受移交的工作,并继续办理未了事项。如果发现原会计人员有违法等问题,须及时报告,追究处理。
3.编制移交清册,列名应移交的凭证、账表、公章的名称、数量。
4.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,必须有财务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监交,方能生效。
雅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
2023年9月